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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哈尔滨市教育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 对违法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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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7 15: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15104527015 于 2020-2-3 14:21 编辑

哈尔滨市教育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 对违法违规办学行为一律实行上限处罚的通知

各区、县(市)教育局,市教育局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各指导组、监督组:


当前,党中央、国务院正在举全国之力,全力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为深入贯彻国家和省市的决策部署,1月22日,市教育局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全市民办文化教育培训学校自1月23日起全部停止培训补习。同时,将疫情防控期间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工作重点调整为严查民办文化教育培训学校擅自开课和“黑校黑班”违法办学行为。


通知发出后,全市绝大多数民办文化教育培训学校都能做到令行禁止,但仍有极个别学校抱着侥幸心理擅自开课,仍有“黑校黑班”违法办学。对此,市、区(县、市)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坚决保持“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依规从严从重予以查处,特别是南岗区教育局,积极主动作为,敢于担当,根据群众举报,1月23日以来,连续查处了3起违法违规办学行为。为全力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坚决杜绝疫情防控期间违法违规办学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疫情防控期间,市教育局未下达复课通知前,对擅自开课的民办文化教育培训学校,一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依法依规上限处罚。


二、疫情防控期间,对无办学许可证违法办学的教育咨询公司和“黑校黑班”,各区、县(市)教育局要会同同级公安、民政或者市场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一经查实,一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哈尔滨市查处“无证有照”公司违法办学行为行政执法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依法依规上限处罚。尚未建立罚没账户的区、县(市)教育局,要积极与本区、县(市)财政部门沟通,抓紧建立罚没账户。


三、疫情防控期间,对在职教师违规补课行为,一律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哈尔滨市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准则处理办法(2019年修订,试行)》等规定,依规给予上限处分。该开除的一律开除,该解除聘任合同的一律解除聘任合同。


四、疫情防控期间,包括春节放假期间,各区、县(市)教育局要积极主动作为,克服形式主义,要学习借鉴南岗区的做法,既要接报必查,也要主动开展地毯式排查,保持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和治理在职教师违规补课的高压态势。


五、市教育局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各指导组、监督组要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加强对各区、县(市)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和治理在职教师违规补课的指导和监督。


六、市、区(县、市)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联合执法单位的执法人员要加强行政执法期间的自身防护和卫生防疫,确保安全。


七、鼓励全社会共同监督疫情防控期间各类违法违规办班补课行为,并向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举报。各区、县(市)教育局要保持值班电话畅通,及时接听受理春节放假(含延长假期)期间及其他非工作时段群众举报。春节放假结束后的工作时段,要保持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举报电话和治理在职教师违规补课举报电话畅通,及时接听受理群众举报。要组织动员全系统、全社会力量,群策群力,众志成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特此通知。


附件:市教育局及各区、县(市)教育局值班电话

      

                                            哈尔滨市教育局

                                            2020年1月27日


附件

市教育局及各区、县(市)教育局值班电话

(春节放假期间及其他非工作时段受理举报电话)

哈尔滨市教育局:84617267

各区、县(市)教育局:

道里区教育局84644339

道外区教育局57672832

南岗区教育局87573520

香坊区教育局51860126

平房区教育局86501027

松北区教育局88080053

呼兰区教育局57335435

阿城区教育局53729981

双城区教育局83363000

五常市教育局53525162

尚志市教育局53358114

巴彦县教育局57516767

宾   县教育局57982544

依兰县教育局57280198

延寿县教育局53023784

木兰县教育局57087450

通河县教育局57427464

方正县教育局57117222

来源:市教育局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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